中何在線12月8日訊 據安徽商報新聞 692枚一角硬幣,合計69.20元,這是蕪湖情侶包某和付某擄掠的財物,受益人是一名乞討職員,擄掠經過歷程中包某還采取瞭腳踩、腳踢對方頭部的暴力行動。近日,南陵縣國民法院審結這起令人唏噓的擄掠案,包某和付某因犯擄掠罪被判刑,等候他們的是三年的監獄生活。
包某、付某系無業流落職員。本年8月5日22時56分,二人至南陵縣春谷路西門車站四周,在春谷路與陵陽路穿插口看見乞討職員王某。包某、付某欲掠奪王某財帛,後包某從王某前面用腳踩著對方頭部,向其索要財帛,但王某謝絕,並坐在用來代步的木板車上,向馬路對面變動位置。
付某緊隨著王某,一把捉住王某放在木板車上的藍色荷包,王某發明後便抓著荷包,與付某產生揪扯。此時,包某從前面趕來,朝王某頭部踹一腳,致王某從木板車上摔下,頭部受傷,付某借機搶過荷包並坐在荷包上。傍觀群眾報警後,平易近警至現場將包某、付某抓獲回案。經法醫判定,王某的人體毀傷水平為稍微傷。經平易近警盤點,被搶的荷包中有一角硬幣692枚,合計69.20元。 法院審理以為,原告人包某、付某以暴力方式擄掠別人財物,合計69.20元,其行動已組成擄掠罪且屬配合犯法。原告人包某、付某回案後在偵察機關能照實供述犯法現實,依法可從輕處分。綜上,法院依法均判處兩人有期徒刑三年,並處分金國民幣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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